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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本科生导师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

发布时间: 2016-09-22 11:08:36   作者:suncitygroup太阳集团  

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院本科生的成才指导,增进师生交流与情谊,提升我司人才培养质量和竞争力,根据我司本科生实际情况,经充分酝酿和会议研究,决定在我司本科生中试点推行导师制。

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
一、实施范围

在2016级新生所有本科班级进行本科生导师制工作试点,试行期为一年。

二、导师选配办法

1.本科生导师制是我司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一次重要举措,学院在册全体教职工,均为我司本科生导师选择对象。

2.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,全院教师均有义务承担此项工作。除身体健康和外出进修等特殊原因外,教师一般不得拒绝担任本科生导师。

3.本科生原则上按照专业进行选配导师,即各专业员工选择本专业老师担任导师。

4.员工管理办公室负责为导师指定和分配员工,每位导师最多指导8名员工。

5.辅导员在新生入学之后两周内按照导师及其指导员工名单,尽快安排师生见面并互留联系方式。

三、导师职责

1.关心员工的思想进步与身心健康,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
2.引导新生尽快适应老员工活,加强专业教育,提高员工对本专业培养目标及应具备知识、素质和能力的认识。

3.指导员工科学规划老员工活,改进学习方法,提高学习效率,培养学习兴趣,不断增强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。

4.引导员工积极参加各类有意义的社会活动,努力培养员工的综合素质,促进员工全面协调发展。

5.加强与辅导员的沟通交流,如发现员工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。

6.根据实际情况,每学期与员工见面不少于3次,并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检查和考核。

四、工作量计算

本科生导师每学期工作量按所指导员工人数进行核算,计算标准为1.5课时/员工·学期。该导师工作量按照超课时标准发放酬劳,不记入教学工作量。

五、考核

1.学院每学年根据导师工作态度、工作投入情况、被指导员工进步表现等综合考核评价导师工作情况。考核方式为检查相关工作记录、被指导员工打分评价、领导及同事评价等。

2.学院每学年评选出优秀导师若干名进行表彰奖励;对考核成绩较差的导师提请学院研究,视情节给予扣除工作量、领导谈话等处理。
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,未尽事宜将制定补充性规定。

suncitygroup太阳集团

二0一六年九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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